蚌埠市工商质监局关于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

一、年度报告范围

2018年12月31日,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近期备案。

二、年度报告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3.填写表格

各市场主体可通过以下方式对2018年中报进行补充:

1、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 ),在“企业信息补充报告”中填写年度报告。

2、登录“蚌埠市工商质量监督局门户网站”,点击“企业中期报告入口”,填写并发布年度报告。

3、搜索“蚌埠市工商质监局陌陌公众号”蚌埠市工商质监局,点击下方“服务”,进入“年报系统”。

4、个体工商户也可到当地市场监管所填报《年报表》。

4. 约束措施

蚌埠市工商质监局关于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

依法按量申报是市场主体的法定义务。 对不按量申报的,工商质量监督(市场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制约:

1.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2.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年以上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并向社会公示。

3.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的市场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将被限制或不准入境。

五、注意事项

中期报告公示信息补充报告的内容及要求详见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 请仔细阅读并在早上提交。 如有疑问蚌埠市工商质监局,请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6、蚌埠年报工作咨询电话

丰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552-8855925

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552-5025423

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552-6055520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552-4911040

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552-3183570

黄家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552-3075002

蚌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552-3716102

渝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552-4039310

淮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552-2831924

市工商质监局企监科:0552-2044597

市工商局企业登记局:0552-4125113

市工商质监局信息办:0552-2044987

市公积金局咨询电话:0552-12333

市统计局咨询电话:0552-3125714

蚌埠市工商质监局关于2018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的公告

文章声明:以上内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http://app.7201.com.cn/2023/05/1288/

« 上一篇
下一篇 »

相关推荐

房产税怎么保全,房产税怎么保全房屋

2026年04月28日

1阅读

征收房产税什么时候,好久征收房产税

2026年04月28日

2阅读

建业在长垣有什么房产,长垣建业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04月28日

2阅读

疫情期间房产怎么卖的,疫情期间怎么买房

2026年04月28日

2阅读

房产什么手续不能丢掉,房产手续全部丢了怎么办

2026年04月28日

1阅读

怎么核实房产抵押信息,怎么核实房产抵押信息真假

2026年04月28日

2阅读

发表评论

访客 访客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350人围观)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